谷里小学2018年度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教师考核方案
时间:2019/1/4 15:41:16 来源: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514次
谷里小学2018年度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教师
考核方案
根据江宁区教研室“关于2018年度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教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校2018年度相关教师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严孝勇
副组长:徐龙翔 孙家顺 蒋成文 张海洋 谢健 周秉荣
二、考核对象
1.在职在岗的历届南京市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
2.在职在岗的江宁区第九届学科教学带头人、满三届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
3.在职在岗的江宁区第一届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
4.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龄超过35周岁,全程参与了第九届区级“带头人”评选而未获得区级“带头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原区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特带优”教师年度考核按以下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内容进行考核:
1.《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考核办法》(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区满三届学科教学带头人参照此办法执行);
2.《江宁区教学类“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年满35周岁,全程参与第九届区级“带头人”评选而未获得区级“带头人”称号的往届区级“骨干教师”参照此办法执行)
四、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2.自我总结,上传材料,填写年度考核表。教学类“特带优”教师对照相应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量化指标,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登录“教育服务平台”“教研”栏目中的“教师教学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考核材料;因系统新建立,考虑其运行的稳定性,今年仍需填写相应年度考核表(见附件4、5、6)。
3.学校审核,材料展示。学校要将江宁区教学类“特带优”考核办法进行公示;认真审核“特带优”教师上传的需验证的材料(有些上传材料需出具证明或审核盖章,具体样式已提供)和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并将年度考核表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为一周。
五、一点说明
根据通知规定,享受人才培养津贴的为在编在岗教师,不在编优秀人才同步考核,津贴由学校发放。
未尽事宜,遵照江宁区教研室相关通知精神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