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小学区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时间:2018/1/10 9:37:47 来源: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793次

谷里小学教学骨干”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学科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与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小组 

组长:严孝勇

组员:孙家顺、王生康、周金陵、冯  萍、周秉荣、张海洋

二、考核时间

每年的1月份

三、考核程序

1.自我总结。各位骨干教师1月4日前认真填写考核表,复印好相关证书复印件,1月4日放学前送交教务处

2学校考核依据谷里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认真考核,量化打分,汇总骨干教师得分

3.校内公示。依据考核得分在学校公示一周。

4.考核上报学校1月12日前将考核汇总表、骨干教师考核表上报教研室。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

1.教学业务(40分)

⑴工作量和课堂开放情况(8分 )

必须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饱满;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次。业务活动必须服从教研部门的统一调配,学校应创造条件予以支持。如有无故不开放课堂或不服从教研部门统一调配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⑵听课(8分)

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得少于18节(年度考核时提供听课笔记和相关指导记录备查),少1节扣2分,扣完为止。

⑶讲座(8分)

每年有校级讲座不少于1次,需提供讲座稿与相关证明。

⑷公开课(8分)

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不少于1次,,需提供教案与相关证明。

⑸论文或竞赛 (8分)

每年有1篇教学论文(含案例)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或在江宁教研通讯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研、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基本功比赛等竞赛、评比活动获三等奖以上。

2.教学业绩(40分)

⑴任教本学科、考试科目

①每学年在校期末检测中有一次达到校均分,得40分。学科成绩于校均2分以内,得35分;低于校均5分以内,得30分;低于校均10分以内,得20分;低于校均10分以上,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数据证明材料。

②因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接手薄弱班级,每学年在校、区、市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所任教学科与上学年相比,成绩和名次基本保持得30分;名次前进一位或成绩提高超2分,得35分;名次前进两位及以上或成绩提高超5分,得40分。名次和综合分均明显后退,得25分。此项与上述第①项不兼得。需提供相关数据证明材料。

③辅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类竞赛获奖,一人次得1分,得满5分为止。此项与上述第①或②项得分合计不超过4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被评为“教学先进个人”:市级以上,5分;区级,4分;校级,3分。此项与上述第③项不兼得,与上述第①或②项得分合计不超过4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⑵任教本学科、非考试科目

①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类比赛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奖项,得35分。需提供相关活动记录与证明材料。

②学科若未组织学生集体项目区级以上比赛的,每学期需至少提供两次能体现本人组织、参加本学科校内相关活动的材料,佐证教学业绩,得35分。此项与上述第①项不兼得。

③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类比赛获得区级以上个人奖项,每人次得1分,得满5分为止。此项与上述第①或②项得分合计不超过4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被评为“教学先进个人”:市级以上,5分;区级,4分;校级,3分。此项与上述第③项不兼得,与上述第①或②项得分合计不超过4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指导青年教师(20分)

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至少要带1名徒弟,每学期为徒弟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听徒弟课不少于3节,少一节扣3分。指导徒弟论文获区级等奖以上,或指导徒弟参加区级以上教研、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基本功比赛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徒弟课题区级以上立项、结题,得5分。

4.考评对象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⑴无故不担任评聘学科教学工作。对于不担任评聘学科教学工作的一把手校长,考核侧重于听课数量、指导教师成长、学校管理、学校调研成绩等方面。

⑵无故不参加年度岗位职责考核。

⑶无故不参加业务主管部门及学科教研片安排的相关工作,如命题、开课、讲座等。

⑷在年度岗位职责考核中弄虚作假。

⑸年度内有不良师德行为,如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且已查实。

⑹年度内教育教学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坏影响。

⑺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⑻不遵守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甚至干扰学校正常工作。

五、考核说明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第。“良好”等第以上发放100%津贴;“合格”等第发放90%津贴;“基本合格”发放70%津贴;“不合格”等第停发津贴;病事假累计达一月以上按实足工作月份发放津贴(病事假按整月计算,不足整月忽略不计)。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

                                      2018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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