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谷里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时间:2016/5/5 7:00:13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904次
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2016年一年级新生招生
公 告
我校是公办小学,根据《江宁区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神(江宁教字﹝2016﹞2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依据南京市公办小学班额相关规定要求,并报江宁区教育局批准,2016年秋季学校一年级计划招收10个班。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不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2、谷里街道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谷里街道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至2016年5月31日止)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至2016年5月31日止)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时间:5月21、22日8:00—16:30,本区适龄儿童报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报名。
2、8月10日,张榜公布一年级招生名单,下发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3、8月20日,新生分班。采用“s”随机编号分班,不设快慢班。
四、招生材料:
1、本施教区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及户籍中父母与儿童页面的复印件、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对于不能完全提供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一律不予登记。
3、咨询电话: 02586130996—8009,联系人:孙老师。
望各位家长按此公告按时报名,配合学校顺利完成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
20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