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伤害:不能承受之重

时间:2009/9/21 15:38:12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543次

学生意外伤害:不能承受之重

 

有责无责,学校总成“矢之的”

类似的学生意外伤害很多,律师介绍了一个案例:肖军(化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跳高比赛,落地时左大腿受伤,当时以为只是轻伤,擦了药水后继续参加了比赛。3个月以后,肖军疼得没法走路,医院检查后发现,左大腿软组织严重受伤,司法鉴定为伤残7级,前后的医药费花去了20多万元。

与秋游中的那个孩子一样,肖军也是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不慎受伤的,究竟谁来承担责任?学校和家长产生了截然相反的观点。肖军的家长认为,孩子既然在学校参加比赛时受伤,学校当然要承担全部责任;校方则反驳说,召开运动会符合教学安排,学生受伤在所难免。后经查证,肖军在跳高时,学校老师没有在现场予以保护,这是致使学校败诉的主要原因。

如今,孩子一旦在学校里发生意外,不管学校有责无责,家长就将矛头对准学校,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学校当然也很委屈:学校并非学生全天候的“保姆”,哪有这么多双眼睛一一盯着每个学生!厉明律师说,学生在课间嬉闹、玩耍时经常会发生意外,家长在将另一方家长告上法庭的同时,往往要“拖”上校方,要求校方承担连带责任,认为这是学校管理上的疏忽。厉明认为,学生间正常的玩耍,学校无需禁止,因此发生伤害,不该追究学校的责任。
     意外伤害频发,令学校教育“裹足”

学生的意外伤害事件以及家长向学校高额索赔案的频频发生,令学校提心吊胆。于是,春游秋游被悄悄取消了;有孩子上学早到,却被挡在校门口;某些学校的操场总是“静悄悄”的,体育课里一些高难度运动项目“下课”了……有教育界人士曾指出,比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如今中小学生野外活动的开展已大大减少。

让孩子多运动,出了事,家长焦急;不让孩子运动,家长又不满,指责学校“圈养”孩子。一些学校为避免承担责任,索性取消可能出现危险的项目。有关人士坦言,这是学校没有“吃透”相关法律条文而作出的因噎废食之举。

专家认为,学校虽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但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学校是否需要担责,关键是看学校是否尽到了这些责任。比如,事前是否对学生进行过安全教育,是否检查过器械设施,是否对一些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予以照顾,以及当意外发生之后,学校是否采取了妥善的应急措施实施救助,这些都可能成为案件审理的关键要素。

学校、家长携手合作,防患于未然

 “几个月前,J区的一位母亲律师我求助。她是位单亲妈妈,独自将孩子抚养到16岁,没想到就在今年3月初,孩子出事了。虽然事情已过去大半年,但她因伤心过度,现在连说话都很困难。”厉明神色凝重地说。3月的一天早晨,这位母亲送完孩子,刚回到家不到10分钟,学校就来电:“赶紧去学校,你儿子出事了。”赶到医院,孩子因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已经去世。

原来,那天男孩参加了全校学生都参与的练操活动。当孩子倒地后,学校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将学生送到了医院,学校没有错;家长却认为,孩子从小学开始就在这所学校读书,学校上上下下都了解孩子的病情,怎能让孩子参加如此剧烈的运动?

律师坦言,当年他念书的时候,学生之间也常发生磕磕碰碰的事,但很少像现在的家长那样,动辄要求学校赔偿,甚至告上法庭。如今,学生的意外伤害案件之所以频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可能在于独生子女的养育风险。对这位单亲母亲来说,孩子就是她的命,孩子的死对她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

   在办案实践中,法律界人士也看到,一旦孩子发生意外伤害,很多家长会反应过于强烈。他们认为,家长不该一味批评学校,而是应该理性维权。同时,学校意外伤害案件的责任界定比较模糊,有时很难分清究竟是谁的责任,比如,早上上学,孩子提前到了学校,但由于未到进校时间,学生在校门外闲逛而出事,怎么办?学校放学后,家长没有及时来接,孩子在学校里发生了事情,又该怎么办?这些案例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往往产生很大的争议。为此,专家建议学校和家长要携手合作,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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