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小学2015年度“教学骨干”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时间:2016/1/13 8:45:20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803次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师资队伍的整体优化与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第三届江宁区教学骨干。

二、考核方法

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宁花

副组长:严孝勇

考核小组:邓 涛   尹 波   冯 萍  魏 伟  吴凤英  徐龙祥 

2.自我总结。(1月11日—15日)

教学骨干教师认真填写考核表,提供各项考核材料。

3.考核小组考核:(1月19日)

教学骨干教师将考核表与15日前送交教务处,考核小组对照考核标准19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公示。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满分100,分项累计)

 ()教学业务(40分)

1.工作量和课堂开放情况(8分 )

教学骨干教师必须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饱满;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业务活动必须服从教研部门的统一调配,学校应创造条件予以支持。如有无故不开放课堂或不服从教研部门统一调配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听课(8分)

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得少于16节(年度考核时提供听课笔记和相关指导记录备查),少1节扣2分,扣完为止。

3.讲座(8分)

每年有校级讲座1次以上。需提供讲座稿与相关证明。

4.公开课(8分)

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1节以上;或一年中片级以上公开课1节以上。需提供教案与相关证明。

5.论文与竞赛 (8分)

每年有1篇教学论文(含案例)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基本功比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

(二)教学业绩(40分)

1.对于考试学科,每学年在校、区、市等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所任教学科成绩都在校均分以上或达区均,得25分。若有一次位居第一,加15分;第二,加10分;超年级均分,加5分。因服从工作安排,接手班级较差,每学年在校、区、市等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所任教学科成绩前进一个名次得2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前进一个名次再加5分;或与上学年校均相比差距缩小,得25分,若差距缩小幅度达5分及以上则得40分。

2.若无考试的学科,学校需组织对该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得25分;学生满意度在80%-89%,得20分;学生满意度在70%-79%,得15分;指导、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比赛获奖或有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评聘学科相关),在与社团活动相关的比赛中获奖,团体获奖,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分别加5分、10分、15分;学生个人获奖以每人次计算,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分别加1分、2分、3分;或每学期组织一次与评聘学科相关的校级学生活动,每次加5分。以上活动均需提供相关活动记录与证明材料。

(三)指导青年教师(20分)

教学骨干主动与青年教师结对。每学期为徒弟上示范课不得少于1节,听徒弟上课不得少于5节。完成得15分,少一个节次扣3分,扣完为止。指导徒弟论文获区级三等奖等奖以上或指导徒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基本功比赛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徒弟课题区立项、结题得5分。

说明: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第。“优秀”、“良好”等第发放100%津贴;“合格”等第发放90%津贴;“基本合格”发放60%津贴; “不合格”等第停发津贴。

 

谷里小学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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