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中心小学教科研奖励制度
时间:2015/12/22 18:51:26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139次
谷里中心小学教科研奖励制度
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教学“五个一”工作,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加高学历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理论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服务。为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科研、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科研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包括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现在家退养和病养的教师,借调在幼儿园和成教的教师不参与此考核分配。
二、分配思路:
1、全年分两学期考核,上半年(2—6)月,下半年(9—1)月两次考核,年终
一次性发放。
2、分配分为岗位津贴、教育教学常规、教育教学成果、工作补贴四个板块进行。
其中教育教学常规以得分形式考核(折算方法见后),其余考核项目直接以现金
计算。
三、具体办法:
(一)岗位津贴。
考核对象 |
标准 (元/每学期) |
考核说明 |
考核部门 |
班主任 |
1800 |
1500元为保底,100元由德育室进行考核,浮动发放;200元安全奖。 |
德育室 |
副校长 |
2250 |
按完成职责情况考核发放 |
校长室 |
中层正职 |
1875 |
按完成职责情况考核发放 |
校长室 |
中层副职、年段主任 |
1800 |
按完成职责情况考核发放 |
校长室 |
主办、出纳 |
1500、1000 |
按完成职责情况考核发放 |
校长室 |
大队辅导员 |
1800 |
按完成职责情况考核发放 |
德育室 |
干事、年段助理 |
600、400 |
按完成职责情况考核发放 |
校长室 |
教研组长、年级学科组长、课题组长 |
500、300、200 |
按完成职责情况考核发放 |
教务处 教科室 |
(二)教科研成果。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备注 |
考核 部门 |
教师公开课、讲座 |
校级:30元;片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400元。(上级检查课、视导课、赛课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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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教科室 |
教师个人文章获奖或发表 |
按一至三等奖分别奖励(单位:元) 校级:50、40、30 区级:100、80、60 市级:150、100、80 省级:200、150、100 国家级:250、200、150 说明:1、以上奖励针对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论文、案例、叙事、自制电教、经验总结等文字叙述性教育教学类文章评比结果; 2、同一篇文章按最高奖一次性奖励,不分级累计; 3、非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和非教育教学类文章评比,按以上标准的50%奖励。 4、教育教学类文章发表于杂志按同级别一等奖奖励,非教育教学类的按50%奖励。发表于报纸类的,不分级别,按50元/篇计算。 5、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评比的论文和案例必须发送电子稿到学校教科室,便于存档。如不发送,学校将不予报销评审费,或者不给予相对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6、每学年,学校对一年来达到以下要求的教师给予各100元的奖励,【(1)50周岁以上的教师至少有一篇文章在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2)35周岁以上的教师至少有一篇文章在区级及区级以上获奖;(3)35周岁以下的教师至少有二篇文章在区级及区级以上获奖;区级骨干教师及带头人至少有三篇文章在区级及区级以上获奖】。 7、以上奖励均以荣誉证书或简报文件为准,获奖后凭证书报销评审费。 |
本项考核每学年个人按1400元封顶。 |
校长室 教务处 教科室 |
教师个人课题考核 |
1、凡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个人课题,按国家、省、市、区、校主持人分别加15、12、10、8、4分。 2、每学年,学校对一年来达到以下要求的教师给予各100元的奖励。【(1)、50周岁以上的教师原则上至少有一项校级个人课题结题;(2)、45周岁以上的教师至少有一项校级个人课题结题;(3)、45周岁以下的教师至少有一项区级个人课题结题;(4)、区级骨干教师至少有一项区级个人课题结题;注:区级个人课题结题考核为:(第一年为有区级个人课题立项,并完成当年的过程性材料的网上提交;第二年为立项的区级个人课题结题)】。 3、能进行个人课题研讨课展示的教师加10分。 4、能进行个人课题阶段性成果材料展示的教师加5分。 5、个人课题每年末阶段性成果奖人均区市省国家级分别奖100元、150元、200元、300元。结题校区市省国家级分别奖5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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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教务处 教科室 |
学校课题 |
1、凡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按国家、省、市、区主持人分别加30、25、20、15分,该课题组其他成员分别加15、12、10、8分。 2、各子课题负责人按时上交子课题实施方案得8分,每学期按时上交各子课题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次每项材料4分,全年共计16分。 3、各子课题负责人每个月上交一次阶段性研究材料,按时高质量完成者给每个成员均记10分。(每次考核可根据完成情况上下浮动。) 4、各子课题组凡有发表和课题相关的课题论文,每篇论文分别加20分。 5、学校总课题参与研究人员每年末阶段性成果奖人均区市省国家级分别奖100元、150元、200元、300元。学校总课题结题参与研究人员人均区市省国家级分别奖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6、平时积极参加学习组织的教科研活动,每次活动基本分为5分,完成相关作业加5分。不参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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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教务处 教科室 |
四、备注:
1.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从2014年元月1月起执行。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方案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性调整,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的权利。
3.本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