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6/1/3 20:11:58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3043次

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5/12/25 13:48:51来源:江宁装备 字体显示: 阅读:307

       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的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更好地加强各校图书馆、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推动我区图书馆、实验室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建设管理应用与学校教育教学紧密结合,更好地为学校教学服务,调动全体图书馆、实验室管理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决定开展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装备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实验室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肯干。

2、热爱实验室岗位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主动参加市区组织的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中级培训证书以上)。

4、注重专业理论学习,基本功扎实,业务能力强,实验室制度管理、安全管理、账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仪器药品管理、日常管理、环境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5、熟悉教材,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实验教学工作任务,能独立完成本学科各年级的所有实验操作。并能够指导学生的实验操作、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

6、在实验室管理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实验室管理岗位上工作量不少于三分之二。

7、平时应注重理论学习和业务修养,写有相应岗位的专业论文或管理心得或总结,每年不少于1篇。

(二)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肯干。

2、热爱图书馆管理岗位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图书馆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序整理建立业务档案,有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能熟练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科学规范地管理图书馆。

4能自觉提高自身的图书馆业务水平及信息化水平,积极参加市、区各类图书馆业务培训及讲座。

5、能运用各种手段定期做好新书推荐、图书宣传、书评介绍等工作。

6、能保证图书馆开放时间,流通率及阅览率高。

7、能利用计算机管理软件来管理、流通文献资源,熟练掌握《中图法》,CN-MAR等专业分类及著录规则。

8、在图书馆工作满三年以上,并取得相应的上岗培训证书(中级培训班及以上证书)。

二、评选名额

实验室先进管理个人30名,图书馆先进管理个人10名。

三、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由学校对照评选条件,个人自评学校集体研究推荐上报至教育局教育装备管理中心,教育局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对照标准严格进行评审,审定后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内容充实,文字精炼。各校于元月5日前完成自评申报工作,并于元月8日前将申报表加盖学校印章送至江宁区教育装备中心室办公室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2、各校要以本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学校教育装备的精细化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江宁区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151225

 


江宁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工作单位

 

从事实验室、图书馆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不够填写可附后)

 

 

 

 

 

 

 

 

 

学校意见:

 

                           

 

    签字(章)           

区县主管部门意见:

 

                                            

 

         

 

注:本申报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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