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江苏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1/19 17:52:15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251次

关于2015年度江苏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教学论文

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教会〔2015〕 12 号

各市教育学会、省属专委会、省教育学会会员:

根据我会2015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组织本年度江苏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论文要针对教育教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性和应用性。

2.参评者必须是2015年10月30日前入会的本届会员。

3.参评者必须将参评论文、参评表和省教育学会会员证复印件(各一份)寄送省教育学会秘书处(邮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03室,邮编:210024)。

4.此次论文评比不收参评费。

5.获奖论文将由省教育学会统一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本年度的省学会学术年会交流,一等奖论文将编入年度优秀论文集。

请各市教育学会和省属专委会按照《江苏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办法》(见附件),认真做好论文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通知省教育学会会员按时上报参评论文。

附件1:《江苏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办法》

附件2:《江苏省教育学会2015年度会员论文参评申报表》

江苏省教育学会

2015年10月16日

抄送:江苏省教育厅、省社联学会部、各市教育局


附件1:

江苏省教育学会2015年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凡在本年度10月30日前加入我会的本届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于2014年1月1日以来撰写的学术论文,均可参评。

2、已在省级以上获过奖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具有学术性。能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论文有自己独特的理性思考和创见。

2、具有指导性。论文提出的观点与方法,对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或参考价值。

3、具有规范性。论文的论点、概念表述清晰、准确。论据真实、充分,推理严密;题目凝练、明确;文字表述流畅,不少于三千字;要有论文提要、主题词和参考文献

三、评选程序

1、会员申报。参评者必须将参评论文、参评表和省学会会员证复印件寄送省教育学会秘书处(邮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03室,邮编:210024)

2、专家评审。省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分类别评审,并在我会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接受会员监督。

3、颁发证书。经省学会领导审核后,发文公布获奖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

4、年会交流。省教育学会将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到学术年会上交流;并将获一等奖的论文编入年度优秀论文集。

四、注意事项

1、个人会员可申报1篇;团体会员不超过10篇,由会员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集体申报并附论文排序目录(超出篇目论文不进入评审组)。

2、论文申报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过期不候)。

3、论文评比活动具有公益性,不收参评费。

4、参评论文的主要论点及论据为作者本人原创。如发现有剽窃或原文抄袭他人现象,三年内不得向我会申报参评论文。

5、参评论文一律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

6、无参评表和会员证复印件的论文将不提交专家评审组。

7、联系人:张正贵、成于思;咨询电话:025-83734693、83750422。

江苏省教育学会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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