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小学2014—2015年度第二学期先进教师评选办法
时间:2015/7/6 9:35:25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983次
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2014—2015年度第二学期先进教师
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比范围:
全体在岗教师。
二、评比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服从学校一切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事们的好评。
2、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不随意征订教辅读物;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从事有偿家教。
4、高质量完成教学“五认真”工作。认真备课,精心施教,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学生作业书写规范。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转化后进生成效明显。认真做好学生学科考核、评价工作。无随意调课等教学违规行为,与家长之间沟通畅通,关系融洽。所带班级学科综合评估成绩不低于年级均分或有明显进步。(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
5、积极按要求参加各种教研及集体备课活动,两组反映好。积极上公开课、竞赛课、示范课或观摩课,须不少于1节。(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根据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项论文、案例评比活动。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心得体会、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原则上45周岁以下教师至少1篇区级及以上获奖。(教科室负责提供数据)
7、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的理论学习、自觉读书。(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
8、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病、事假学期累计不超过15天。无因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带来负面影响的现象发生。(办公室负责提供数据)
三、评选时间
7月8日上午年段主任召集评选(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年段定)。
四、评选办法
1、年段推选与学校审核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年段为单位对照条件进行民主票选;被推选人经学校行政会审核,批准后即进行公示表彰。
2、评选人数按年段人员总数具体确定,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20%(四舍五入)。
3、先进教师和先进班主任荣誉不兼得。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