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心理剧评比(第六届)(转载)
时间:2015/5/2 16:17:26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762次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六届)
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的函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自2010年开展全省“校园心理剧”评选工作以来,各地中小学积极参与,参评学校越来越多,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省文明办工作要求,今年继续在广大中小学开展“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江苏教育新闻网牵头负责,敬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各地中小学校积极参加本年度的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参赛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10月。
二、参评对象及活动组织
参评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本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教育新闻网)牵头负责,《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等编辑部协助完成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同步开设活动专题,进行网上宣传。
三、剧目要求
参评剧目内容:留守儿童、随迁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网络教育、生命教育、入学适应问题,学习内在动力的激发引导、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问题,青春期的性教育问题,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等。作品内容力求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题目自拟。小学组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0分钟。
四、作品报送
请于
每所学校报送的作品不超过两个,作品可由学校报送,也可由教育局集中报送。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及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公布。颁奖仪式及优秀剧目现场汇演将于2014年11月举行。
本次活动详情请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专栏查询。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