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宁区第七届“师德先进群体 ”和“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5/30 9:04:04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049次
关于开展江宁区第七届“师德先进群体 ”和
“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宣传我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在第二十八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教育局拟组织开展第七届“师德先进群体”和“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师德先进群体” 参评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或学校教研组、年级组。
“十佳师德标兵”参评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群体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严格执行省规范办学要求。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有健全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及师德建设规划和计划,定期研究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在社会、家长和全校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2、有充满爱心的师生关系。坚持以育人为本,确立为一切学生服务的思想,以真诚的爱心对待所教的每一位学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和引导学生,无歧视和体罚学生现象,按照《江宁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评估办法》标准,师德建设评估为优秀等第。
3、有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团队合作理念,坚持竞争与合作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敢于求真、求实、求新,不断总结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教学效果和成绩一流,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善于整合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对学生施加影响,不断追求教育的最佳效果。
4、有文明廉洁的道德风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能提高自己的人格素养,具有自信自强的进取精神、民主平等的工作作风及公正无私、坚韧果断、真诚坦率、谦和友善的高尚品质;无从事有偿家教情况,无违法乱纪、以权谋私、乱收费用、索要礼物等道德败坏现象。
(二)师德标兵
1、政治坚定。能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与时俱进,严谨治学,精益求精,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工作效率高,教学业务精,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3、教书育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育人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4、热爱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尽职尽责,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和关爱每位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障碍、行为失范和家庭困难的学生。作风民主,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被学生公认为良师益友。
5、为人师表。能自觉以身修德,作风正派,尊重学生家长,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廉洁从教,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团结协作。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能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关心他人,善于带动身边的其他同志共同进取,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1、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由各校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
2、由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上报人选进行考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教育局研究评选出10个师德先进群体和10名师德标兵,并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开展教育系统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是我区教育系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发动,大力宣传,广泛推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被推荐的师德先进群体和师德标兵确定上报前,必须在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3、材料要求:师德先进群体上报材料:“师德先进群体”申报表、师德建设评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师德标兵上报材料:“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注重事实,注重细节,文字要生动简练,字数1500-2000字左右。
4、材料上交时间:7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工会,联系电话:52289814,电子信箱:jnjyjf@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江宁区第七届“师德先进群体”申报表
附件二:江宁区“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三:江宁区学校师德建设评估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