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3/28 12:46:59 来源:本站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611次
江宁教人﹝2013﹞30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中专校、直属单位、各科室: 现将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项目的通知》【宁教工委宣德(2013)9号】(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学校(单位)要充分认识成立“联盟”的意义,把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加志愿服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及教育管理干部申请加入。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志愿服务资源,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先进人物、共青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动员广大教师踊跃加入“联盟”,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并支持教师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各学校(单位)要成立实施“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项目的领导小组,确定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并将填写好的“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项目联系人情况电子反馈表(附件四),并于2013年12月28日前发至邮箱rsk606@qq.com。各学校(单位)此项工作联系人要加入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QQ交流群。各学校(单位)要动员具有教师资格的教育工作者(含退休教师)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网站注册成为个人会员并申请项目,学校要在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网站注册成立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志愿服务活动的团队(团队会员)并申请团队项目。 “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工作处。江宁区教育局“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 联系站设在组织人事科。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人:费扬,联系电话:52181813。 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网址:http://njzyz.nje.cn/; 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QQ交流群号:311951821。 附件一:关于实施“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项目的通知 附件二:“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实施方案 附件三:“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章程 江宁区教育局 20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