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实践作品评优活动通知

时间:2020/5/25 13:04:32 来源:江宁区谷里中心小学 字体显示:大 中小 阅读:1343次

(转发区电教中心通知)

根据省、市电教馆的相关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实践作品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均可报名参赛,以往在各级评比中已获奖的作品不得报名参加。

二、参评项目

1、幼儿教育: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小学教育: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

3、特殊教育: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4、中等职业教育: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以下简称“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今年“实践评优活动”和“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进行竞赛整合,故本次活动中“幼儿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微课作品不再组织评审。部分市微课竞赛活动的优秀作品将直接推荐参加省级评比。

三、具体安排:

本次活动先校内进行初评,每位教师限一件作品,各学校自行初评,初评后选择优秀作品上报。每校上报作品总数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其中PPT课件数不超过上报数的一半,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不限,特殊学校、职校作品数量不限,经过学校审核后在“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评比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jxsjpy.nje.cn)中进行,参赛作品上报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参赛教师操作手册”,作品上报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前。

上报材料包括:作品登记表(附件1或附件2)、视频、作品文件包(与作品相关的所有材料,作品包里无“作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其中,“课件”类作品请制作成“课件演示视频”上传至平台。

因平台设置要求,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附件1或附件2中的作品名称一致。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资格。

五、作品制作

1.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2.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2人。

3.本次活动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区教学研究室及电化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市评比,同时对部分在学科教学资源建设中表现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

以上通知,如有不清之处,请与区电教中心吴老师联系,电话:52183356。

 

 

 

附件:

1.作品登记表(课件、微课)

2.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3.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测评要点.

4.参评项目说明

5.学校参赛作品汇总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南京市江宁区电化教育中心

2020年5月22日

2020南京市教育信息化教学实践作品评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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